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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团支部推优工作通知

来源:信息学部 发布人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8-10-24 浏览

各党支部、团支部:

    为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,培养一批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,向党组织输入后备力量,现将团支部推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优对象需具备的条件:
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;

2、年满18周岁;

3、自愿向党组织提交《入党申请书》;

4、通过学校组织的团校学习;

5、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二、团支部推优工作时间进度

1、各团支部在2018年10月28日之前完成推优工作,并将推优名单提交至党支部;

2、各党支部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进行公示,同时做好会议记录。

三、附件


团支部推优过程具体流程



     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党总支

        2018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