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、团支部:
为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,培养一批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,向党组织输入后备力量,现将团支部推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优对象需具备的条件: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;
2、年满18周岁;
3、自愿向党组织提交《入党申请书》;
4、通过学校组织的团校学习;
5、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二、团支部推优工作时间进度
1、各团支部在2018年10月28日之前完成推优工作,并将推优名单提交至党支部;
2、各党支部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进行公示,同时做好会议记录。
三、附件
团支部推优过程具体流程
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党总支
2018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