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信息学部 发布人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6-03-29 浏览次
全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6 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精神,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时间为4 月2 日至4 日,共3 天。
4 月2 日(星期六)、3 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 月4 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,全校停课;需要补课的教师可与教务处联系。
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、保卫工作。
特此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