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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推荐拟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信息学部 发布人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8-04-09 浏览

各党支部、团支部:

        为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学部党总支要求在各团支部开展推荐拟发展对象的工作,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

1、政治方向明确,对党信仰坚定,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;

2、学业成绩优秀近两学期课程无成绩不及格;

3、有为学生服务经历的优先考虑;

4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;

5、通过“信息学部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理论考试”。

二、推荐程序

1、有资格的候选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;

2、团支部采取民主评议以及票决的方式,票数过半方可推荐(候选人本人不参与民主评议以及票决);

3、团支部推荐完毕后,填写《团会记录表》,并将结果在本周四(4月12日)报至辅导员处。

资料下载

1、通过“信息学部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理论考试”名单.xlsx

2、团会记录表.docx